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4 年 1 月 10 日,上海证券报刊登标题《江汽集团整体上市有望下半年启动 江淮汽车作为整合平台可能性大》的署名文章。
据核查,该报道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
一、传闻简述
2014 年 1 月 10 日,上海证券报刊登标题《江汽集团整体上市有望下半年启动 江淮汽车作为整合平台可能性大》的署名文章,文中提及“安徽省国资委正积极推动江淮汽车集团整体上市,引入中银建投投资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已经完成,目前正在梳理江汽集团各股东成员之间的关”。
二、澄清声明
针对上述媒体报道,公司及时联系控股股东江汽集团进行核实,现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1、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报道:公司已于2013年9月5日和12月12日分别发布《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江汽集团引进外部投资者说明函的公告》【 临2013-053】、《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引进外部投资者的进展公告》【 临2013-064】,及时告知广大投资者,目前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汽集团第二大股东,持有江汽集团25%的股权,安徽省国资委持有江汽集团70.37%的股权,仍为江汽集团的控股股东。
2、关于集团整体上市的报道: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江汽集团,江汽集团回函明确表示,江汽集团未接到安徽省国资委推动江汽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相关文件通知,江汽集团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启动整体上市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