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澄清公告
2014/1/3 9:37:3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3 年 12 月 31 日新华网等网络媒体刊登了题为《长安汽车:自主轿车销售同
比增 71%》的报道,其中主要涉及如下内容:
(1)2013 年公司经营情况:2013 年长安汽车销售汽车 213 万辆,实现销售收
入 1600 亿元,利润增长近 1 倍;全年销售自主轿车 38 万辆,同比增长 71%。
(2)2014 年公司经营计划情况:2014 年长安汽车规划产销汽车 233 万辆以上,
销售收入达到 1750 亿元;全年力争自主轿车产销突破 60 万辆。
二、澄清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3 年 12 月 31 日开市起
临时停牌。经核实,上述报道所引述数据为行业初步统计口径数据,但部分口径与
上市公司披露口径存在不一致地方,公司特做出澄清说明如下:
(1)内容基本属实。上述报道中 2013 年汽车销售数据为公司及下属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初步统计数据,口径与公司月度产销快报口径一致,2013 年实际销售数据
请以公司将于下周披露的公司 12 月份产销快报数据为准;上述公司销售收入数据为
行业统计口径,包含合营企业收入,预计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收入为
350-400 亿元左右,具体以公司 2013 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
(2)内容基本属实。上述报道中 2014 年规划产销数据以及销售收入数据与(1)
口径一致,实际数据以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经营计划”章节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其他说明
1.公司 2013 年度业绩预告请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香港商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庆长安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4-1)
2.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 月 3 日开市起复牌。
四、必要的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