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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6月1日实施12项便利措施
2021/5/11 9:00:00

日前,网通社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公安部召开资讯发布会通报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据悉,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等措施,将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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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安部在近年来推出55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基础上,推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利措施,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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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及相关行业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2、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考试由5项减少为4项。

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考试地变更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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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

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本地交管手机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

4、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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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

优化网上代办服务。老年人可通过亲友“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由亲友代办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在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专门窗,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提高办事效率。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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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

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9、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

10、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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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在部分省份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实现全国范围内办理交管业务时网上核查交强险信息,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

12、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会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算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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