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疫情对商贸流通行业的不利影响,推动商业消费提质扩容。6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网发布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振汽车消费,并将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湖北产新车销售的支持政策等。
具体政策包括: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推进汽车、家电等行业的消费信贷发展,稳步扩大个人消费贷款范围;2020年全省消费金融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度;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优惠政策;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鄂产新车销售的支持政策。
此外,湖北省在营造消费环境方面提出,要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其中,对20∶00至次日凌晨1∶00的停车不罚款、不罚分;在优化监管服务中提出,允许使用统一标识的快递三轮车开展市内配送业务。对临时停靠的快递配送车辆,只要不涉及疫情防控、公共安全,采用提示、指导、告诫等方式予以包容处置。
事实上,随着疫情的缓解,湖北省政府也在陆续出台政策,希望能够“释放大宗消费潜力”。今年6月初,湖北省人民政府即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对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优惠政策进行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汽车“以旧换新”进行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