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车讯 3月20日,上海市交通委发布最新消息,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客车额度证明的有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委托拍卖期限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到期的,相关期限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1日。
上海市交通委于3月20日发布延长客车额度证明相关期限的通告
上海市交通委本次发布的具体通告如下:
一、客车额度证明的有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委托拍卖期限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到期的,相关期限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1日。
二、确有需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机动车登记和委托拍卖等手续的,请选择合适的时间到相关办事窗口办理,并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开展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国家和本市有新的工作要求,本机关将结合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并另行通告。
特别提示:
一、本《通告》所指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是指: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沪府发〔2016〕3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若干要求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43号)规定,个人和单位通过参加拍卖取得的新增客车额度证明,或者向公安机关车管部门申请办理车辆注销、转移、失窃等手续取得的在用客车额度证明材料,其有效期均为一年。有效期内,持有人可以凭该额度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若超过有效期,持有人不能再以此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
二、本《通告》所指超过有效期的委托拍卖期限是指:持有人可以在超过上述有效期后两年内,将客车额度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持有人在前述期限内仍未委托拍卖的,不再享有委托拍卖的权利。
最新沪牌额度拍卖信息提示:
本月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会首次出价阶段(10:30-11:00)设置"警示价"。高于"警示价"的出价,系统将不予接受。"警示价"为89300元,敬请竞买人充分考虑出价时间的提前量。
一、拍卖数量:上海市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11970辆(其中,本市个人二轮摩托车有效额度转换客车额度0辆;本市个人在用车有效客车额度170辆)
二、拍卖时间:2020年3月21日(10:30-11:30)
其中首次出价时段10:30-11:00、修改出价时段11:00-11:30